《奥特曼》海外版权在美被判给制作公司圆谷
2018/04/25
日本特摄电影《奥特曼》系列的制作方圆谷制作公司4月24日宣布,美国的法院判决该系列的海外版权归圆谷所有。圆谷一直在与主张从泰国实业家手中继承了使用权的日本企业争夺奥特曼的海外版权。
奥特曼系列作品(版权为圆谷制作公司所有) |
圆谷就此次判决表示,“这是各国同类诉讼的集大成。今后将积极在美国等海外地区放映奥特曼作品”。
围绕奥特曼的海外版权,一位与圆谷制作创始人关系密切的泰国实业家主张“1976年获得了(奥特曼系列的海外)版权”。圆谷方面则称“转让合同系伪造”,双方长期争执不下。
圆谷制作表示,此次的判决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央地区联邦法院于4月18日下达。法院认定版权归圆谷所有,命令主张从泰国实业家继承了版权的日本UM公司支付超过4.5万美元的赔偿金。
迄今为止,围绕奥特曼系列海外版权,还在日本、中国和泰国进行过诉讼。日本和中国判决初期6部作品的版权归泰国实业家所有,泰国判决圆谷制作拥有版权,判决结果各不相同。
圆谷公司指出,“在美国的诉讼基于其他国家审判中未出示过的大量证据,判决具有很高的可信性”。虽然圆谷此前一直没有在海外放映初期6部作品,不过“今后将积极在美国等海外地区放映奥特曼系列作品”,该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高桥良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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