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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接轨!日本著作权保护期拟延长至70年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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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日本政府决定向本届国会提交《著作权法》的修正案,提出将小说和音乐的版权保护期由原来的50年延长至70年。1970年去世的三岛由纪夫和1972年去世的川端康成等昭和时代作家的部分作品版权将在几年后过期。其作品届时将可以在网上免费公开,但保护期延长至70年的话,这些作品在短期之内将无法自由公开。

 

  1970年制定的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保护期为“作者死后50年”,如果进行修改将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的首次。

 

  关于版权保护期,1990年代众多欧美国家将保护期延长至“70年”。在日本,有观点主张“应保护包括后代在内的著作权者利益”,另一方面反对声也很强,认为“为了让过去的作品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和充分的利用,不应延长”。文学作品和音乐的版权保护期一直是“50年”。

 

  例如1965年去世的谷崎润一郎和江户川乱步的作品从2015年开始可以不经允许在网上免费公开。

 

  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中,日本应美国的要求,同意将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版权保护期延长至作者死后70年以上。

 

  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退出了TPP,在其余11国(TPP11)达成的协议内容中,版权保护期延长被搁置。不过由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大部分成员国的版权保护期都是70年,日本政府将在3月8日签署TPP11协议之后,向国会提交著作权法修正案。

 

  如果修正案被通过,将在TPP11生效之际施行。如果2017年1月完成谈判的日欧经济合作协定(EPA)先行生效,也可能在TPP11生效之前施行。日本政府力争使上述两个协定在2019年内生效。

 

  关于电影作品的保护期,日本在2003年修改法律,将保护期从“作品上映后50年”延长至“作品上映后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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