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发公告称限制对朝出口原油
2018/01/08
中国商务部1月5日发布公告,表示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限制对朝鲜出口原油及石油精炼产品。公告自2018年1月6日起执行。此次发布公告似乎意在彰显中方正切实履行制裁决议。
中朝友谊桥(左)和鸭绿江断桥(右)(2017年10月,辽宁省丹东) |
联合国安理会2017年12月一致通过了对朝制裁决议,将对朝鲜的汽油、柴油等石油精炼产品年供应量上限设为50万桶。中国商务部在5日发表的公告中指出,“当接近数量上限时,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将根据出口情况发布公告,暂停当年对朝鲜出口精炼石油产品”。
在安理会的对朝制裁决议中,将各国对朝原油年出口量规定为不得超过400万桶或52.5万吨。中国商务部将原油也列入限制对朝出口产品目录内。尽管中方的贸易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起中国的对朝原油出口为零,但被认为实际上仍在出口。
除了禁止对朝鲜出口石油、铁、钢和其他金属、工业机械、运输车辆等之外,中方本次还禁止从朝鲜进口部分粮食和农产品、包括菱镁矿和氧化镁在内的泥土和石料、木材、机械、电气设备和船只。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 原田逸策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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