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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迄今签署的4个政治文件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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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文件是为两国间外交关系赋予重大意义的文件。中日两国迄今为止共签署了4个作为“政治基础”的文件。第一个是《中日政府联合声明》,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闪电访华后,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北京,在中日两国恢复邦交时,与周恩来总理联合发表了这一声明。

            

为中日两国恢复邦交而访问北京,并与毛泽东、周恩来会面的时任日本首相田中角荣(1972年,9月,xinhua-kyodo)

    

      1978年中日两国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当年访日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就东海领土提出搁置建议,称,“我们这代人智慧不够,这个问题谈不拢,我们下一代人总比我们聪明些。”

 

      1998年两国发表《中日联合宣言》,面向21世纪从广泛意义上定义了中日关系,同时围绕历史问题明确指出,日本“痛感由于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和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

  

      2008年双方发表《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确认了全面推进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第一次政权时提出的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双方一致认为,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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