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荷兰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做出有关南海的裁决,认定中国主张领土主权的“九段线”没有国际法上的根据。这是国际司法首次对中国在南海的主张做出判断。对此,中国外长王毅强调了中国不接受仲裁结果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主张“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文规定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谈判来解决具体争端。”
王毅指出,“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新主张,包括南海断续线在内,都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客观事实,为历届中国政府所坚持。”王毅指责仲裁案的恶意炒作和政治操弄,加剧了南海问题的紧张局势。
谈话的全文如下:
今天,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宾前任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作出所谓裁决,企图损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就此,中国外交部已经发布声明,表明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裁决的严正立场。同时,中国外交部还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郑重阐述了中国在南海享有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此基础上,我愿进一步阐明中方的态度:
第一,南海仲裁案从头到尾就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这一本质必须予以彻底的揭露。
菲律宾前任政府在某些域外势力的策划操纵下,不经当事方同意,背弃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其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妥善解决中国与菲律宾之间的争议,而是意在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损害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于这样一个程序和法律适用牵强附会,证据和事实认定漏洞百出的仲裁案,中国人民根本不会接受,国际上一切主持公道的人们也都不会认同。
第二,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在依法维护国际法治和地区规则。
国际法赋予各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成员国有权排除强制性管辖程序;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文规定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谈判来解决具体争端。因此,中国选择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符合国际海洋法制度规范,完全是在依法行事。
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侵犯了中方的合法权利,挑战了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法准则,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冲击了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的地区规则。仲裁庭的成立缺乏合法性,对本案不具管辖权,其裁决明显扩权、越权,不可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我尤其要指出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有识之士,尤其是国际法律界人士对此案表明了担忧和质疑。60多个国家公开理解和支持中方的立场和主张,这些正义的声音,国际社会应当倾听。
第三,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的历史和法律根基,不受所谓仲裁庭裁决的影响。
中国政府今天发布的声明,再次阐明了中国在南海所拥有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中国基于南海诸岛主权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我要在此强调,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新主张,包括南海断续线在内,都是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客观事实,为历届中国政府所坚持。任何势力企图以任何方式贬损或否定中方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都将是徒劳的。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不会接受任何未经中方同意的第三方解决方式,不会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解决方案。这个充满争议和不公的临时仲裁庭代表不了国际法,代表不了国际法治,更代表不了国际公平与正义。
第四,中国将继续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维护好本地区的和平稳定。
作为国际秩序的建设者和地区和平的维护者,中国将继续坚持依据国际法,通过直接当事方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端;坚持维护各国依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坚持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在此框架下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
仲裁案以及由此引发的恶意炒作和政治操弄,将南海问题带入了一个加剧紧张对抗的危险境地,完全不利于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完全不符合中菲两国、地区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现在,这场闹剧已经结束,是回到正确轨道的时候了。
中方注意到菲律宾新政府最近做出的一系列表态,包括愿同中国就南海问题恢复协商对话。中方乐见菲律宾新政府以实际行动展现改善中菲关系的诚意,同中方相向而行,妥善管控分歧,推动中菲关系尽快重回健康发展的轨道。
最后,我愿重申,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是中国持之以恒的既定方针;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是中国当仁不让的国际责任;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坚定不移的战略选择。中国,将为捍卫《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法治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事业,继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