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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仲裁法庭对南海做出判决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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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兰海牙国际仲裁7月12日做出有关南海的判决,认定中国主张领土主权的“九段线”没有国际法上的根据。这是国际司法首次对中国在南海的主张做出判断,日美和南海沿岸国对中国的批评有可能加强。

      裁决还对中国在南沙群岛所造人工岛等的场所进行了判断,认定黄岩岛、华阳礁、永暑礁不是“岛”,而是“岩”,不能以此划定专属经济区(EEZ)。此外,还认定渚碧礁、美济礁、仁爱礁是“低潮高地”,不仅不能以此划定专属经济区,也不能以此设定领海。

        在仲裁做出后,中国外交部迅速发布了声明,表示“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声明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目的是恶意的,并表示仲裁庭无视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错误解读中菲对争端解决方式的共同选择。

        中国一直表示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中国前国务委员戴秉国7月5日指出仲裁法院作出的裁决“不过是一张废纸”。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7月6日与美国国务卿克里进行了电话磋商。围绕南海仲裁案,王毅再次重申中国不参与、不接受这一仲裁,在此基础上对克里表示:“不管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结果如何,中国都将坚定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正当海洋权益,坚定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同时强调:“希望美方恪守在有关领土争议问题上不持立场的承诺,谨言慎行,不采取任何损害中方主权和安全利益的行动。”

      仲裁的焦点在于是否认定中国实际控制或建造人工岛的地点为依据,划定中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有权划定领海和专属经济区,而“岩礁”只能划定领海,另一方面,“低潮高地”则不能主张拥有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有遵守裁决的义务,但国际法庭没有办法强制。中国始终表示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并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违反国际法,提出“在领土问题和海域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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