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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法院要求高浜核电站停运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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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日本滋贺县29名居民要求关西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关电)高浜核电站3、4号机组(位于福井县高浜町)停止运行的临时禁令申请,大津地方法院(审判长为山本善彦)3月9日作出决定,命令相关机组停止运行。临时禁令一经法院决定将马上生效,关电计划在10天内停止正在运行的3号机组。这是日本正在运行的核电站首次因司法判断而停止。

 
      2011年3月东京电力福岛第1核电站事故之后,根据较以往更加严格的新监管标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制委)进行了核电站的安全审查。此次司法判断叫停了通过这一审查后重启的高浜3,4号机组的运行,此举有可能给推进核电站重启的日本政府的能源政策和电力公司的经营计划产生巨大影响。

      大津地方法院的审判长山本针对叫停理由称,关电和规制委查明福岛核电站事故原因的姿态不充分,对于新监管标准批评称,“思考公共安全的基础时不得不慎重”。关于高浜3、4号机组应对地震与海啸等严重事故的对策,指出“尽管存在令人担心之处和疑问,关电并未尽力说明安全性”。

      关电9日发出声明称,“感到极为遗憾,无论如何难以接受。将迅速启动不服申述程序”。今后,大津地方法院的异议审理将重新作出判断,但只要临时禁令不被更改,就难以重启运行。此前,对于争论该核电站重启利弊的福井地方法院的临时禁令,作出异议审理的决定用了约8个月时间。因此,此次高浜3、4号机组至少将停运数个月。

      关电估算称,如果高浜3、4号机运行,全年营业利润将被推高1千亿日元以上,计划自5月起下调电价。由于运行被叫停,预计电价下调将难以实现。关电2015财年(截至2016年3月)预计能确保最终盈利,但如果核电站不能重启,将对其收益的改善构成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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