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菲律宾以中国关于南海领土主权的主张违反国际法而提起的仲裁程序,设在荷兰海牙的仲裁法院于10月29日作出决定,驳回中国认为“仲裁法院没有管轄权”的主张,称有权进行仲裁。今后仲裁将继续进行,预计将在2016年作出裁决。
仲裁程序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手段之一,即使没有当事国的同意,也能进行审理。菲律宾2013年主张中国关于南海领土主权的主张没有法律根据,提起和启动了仲裁程序。中国被认为不会接受仲裁结果,但仲裁法院仍将作出关于领土主权的国际裁决。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佐竹实 马尼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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