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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二战劳工索赔案 日企相继败诉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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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战期间被强征到日本的韩国劳工状告日本企业要求赔偿的诉讼中,日本企业相继被判败诉。韩国光州高等法院于6月24日判决三菱重工赔偿原告人均1亿~1.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6~67万元)。这是韩国高等法院做出的第3个赔偿判决。日本方面则继续坚持问题早已妥善解决的立场,刚刚出现改善迹象的日韩关系或许会因此遭受打击。

在光州高等法院门前庆祝胜诉的原告们(6月24日,韩国光州市)
  此次诉讼的原告是曾作为“女子勤劳挺身队”被征调在名古屋飞机工厂工作的4名韩国女性和1名遗属。与人均赔偿8000万~1.5亿韩元的一审判决相比,赔偿金额略微减少。对此,原告方律师表示,“或许法院是考虑到同类型其他诉讼赔偿金额的平衡”。

  在法庭上听到判决书被宣读后,原告等相关人士在一瞬沉默之后爆发出掌声,随后走出法庭多次高呼“万岁”。在记者会上,眼眶湿润的原告梁锦德等人激动地表示,“多亏国民们齐心协力,我们才取得了胜利”。

  另一方面,三菱重工同日发表声明称,对挺身队的补偿“早已根据两国协定得以完全且最终解决,只能说否认该事实的判决是不恰当的”。三菱重工将推进上诉程序。

  1965年,日韩邦交正常化过程中签署了《请求权协定》。其中包括日本向韩国提供价值5亿美元的经济合作等内容,确认有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完全且最终得以解决”。在日本的同类型诉讼中,日本最高法院根据该协定,判决个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此前,韩国司法部门也持同样的立场。但韩国大法院2012年在起诉新日本制铁(现新日铁住金)和三菱重工的另一场诉讼中,首次判决“个人的请求权仍然有效”。在二审中,首尔高等法院和釜山高等法院于2013年要求两家企业支付损害赔偿。

  光州高等法院在6月24日做出的判决也持相同立场。判决书指出个人请求权依然有效。判决书认为,日本法院一直以“日本对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是合法的”这一前提作出判断,但韩国宪法认定其为非法殖民统治,日方的判断不符合韩国宪法,因此不能接受。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小仓健太郎 韩国光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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