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起诉日本企业三菱材料的二战遭强掳中国劳工,以该公司“全无诚意”为由于2月11日宣布中止和解谈判。双方此前围绕和解的文件及金钱方面的补偿进行了协商,但原告方认为三菱材料谢罪态度不明确,令人无法接受。
40名前中国劳工及已故劳工的家人以二战期间被强征到日本并被迫从事严酷劳动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日本企业谢罪及赔偿。北京一中院于2014年3月在中国首次受理了该类案件。
原告劳工方律师团在北京举行了记者会并透露,在法院受理后,原告方很快就开始与三菱材料进行和解谈判。该公司承认强征的事实,提出了和解方案,向包括原告及其他人员在内的总计3765名被掳劳工每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等。
但原告方认为三菱材料在和解文件中谢罪态度模糊不清,并且未明确表示10万元属于赔偿金,因此中止了谈判。原告律师团的康健律师称,如果在原则性的事实问题上让步,将会抹杀真相。
律师团同时表示和解谈判是“中止”而非“终止”,保留了重启谈判的可能。北京一中院预计最早将于在3月开庭审理此案。
三菱材料表示“关于个别的诉讼案件,暂时无可奉告”(该公司广报与IR部)。据原告律师团透露,和三菱材料一起被起诉的日本焦炭工业(原三井矿山)截至目前为止尚未进行谈判。
(山田周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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