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3年前一起中国籍男子在被日本警方羁押期间死亡的事件,该男子的家属日前与日本栃木县达成了和解。
2011年12月26日中国籍男子刘忠胜(时年30岁)因涉嫌侵入建筑物罪而被日本警方当场逮捕,随后被羁押在栃木县鹿沼警察署内。4日后刘忠胜死于糖尿病。
家属方面认为,未获得适当救治造成了刘忠胜的死亡,于是在日本提起了诉讼,要求栃木县赔偿约1亿日元。该案件10月22日之前在宇都宫地方法院实现了和解。栃木县将向家属支付3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17万元)和解金。
家属的代理律师米山健也表示,“虽然金额上难以满意,但认为和解承认栃木县警方有责任”。栃木县警方首席监察官小林充则表示,“今后希望严正使用羁押设施”。
家属方面的诉状称,刘忠胜患有糖尿病,通常要服用两种药物,但警察署管理人员等未及时向刘的主治医生确认,而是根据警方医生的诊断,仅仅开了1种药,结果导致刘在4日后死亡。
栃木县警方去年7月开始对涉及此案的警方人员启动了涉嫌职务过失致死罪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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