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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LED到底是谁的专利

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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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名城大学教授赤崎勇、名古屋大学教授天野浩以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中村修二3人获得了2014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奖理由的蓝光LED技术在各种专利纠纷中也备受关注。其中,中村起诉其前雇主,要求获得发明对价的诉讼让企业开始重新思考该如何回报研发人员。

 
      获得本年度诺比尔物理学奖的3人中,属于师徒关系的赤崎、田野与中村可以说是研究上的竞争对手。与赤崎合作的企业丰田合成与中村前雇主日亚化学工业从2000年前后开始相互起诉对方侵害自身的专利。

       赤崎与天野从1980年代后半期开始与丰田合成及新技术开发事业团联手,在以氮化镓为原料的蓝光LED研究方面先行一步。但是,在日亚化学注意到同样的原料的中村在研究上迎头追赶。93年11月,中村成功开发出可实现当时全球最高亮度的蓝光LED的量产技术。

        在这一过程中,赤崎、丰田合成一方与中村、日亚化学一方均提申请了多项专利。两方相互主张对方侵害自身的专利权。96年日亚化学起诉丰田合成。97年丰田合成又起诉了日亚化学。

        2000年东京法院判决日亚化学一方胜诉,要求丰田合成禁止生产产品。02年9月,双方达成全面和解,撤销了一切诉讼,就必要情况下相互支付授权费达成了共识。

       另一方面,中村于1999年离开日亚化学。围绕打算在美国的大学继续开展的研究活动,中村与日亚化学反目,2001年中村起诉日亚化学,要求获得蓝光LED的发明对价。04年1月,东京法院判决日亚化学方面向中村支付200亿日元的发明对价,这一判决震惊了日本的产业界。

         这场诉讼的结局是05年1月中村在东京高等法院与日亚化学达成和解。包括“延迟损害金”在内,日亚化学共偿付中村8亿多日元。日本从2000年底前后开始,前公司研发人员起诉曾任职的大企业,要求获得发明对价的诉讼接连出现。例如最高法院判决日立制作所支付1亿6000多万日元,味之素和东芝分别与起诉者就支付1亿5000亿日元和8000多万日元达成和解。

       之后,企业相继开始制定周密计算发明对价的公司规定。此前将员工发明的专利所获得的利益大部分占为己有的企业也不得不基于规定向公司的研发人员支付发明对价,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事业发展。

    本文作者为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编辑委员 涩谷高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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