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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批评美国“空袭基于自卫权”的说法

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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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9月24日召开的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峰会上,中俄两国对美国主张其空袭叙利亚境内“伊斯兰国”目标是行使自卫权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中国外长王毅和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呼吁,“采取军事行动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决议”。

  美军在伊拉克的空袭行动得到了伊拉克政府根据美伊协定发出的请求,但叙利亚并未同意美军空袭其境内目标,美国也没有安理会决议授权。

  如果美国所主张的基于自卫权采取军事行动这一逻辑得到认可,那么甚至有可能出现在某种情况下,美军会基于同样理由对中国和俄罗斯发动攻击。但是中俄两国又难以直接反对“反恐战争”,因此将批评集中到了美国所主张的空袭的国际法依据。

  美国之所以主张空袭属于行使自卫权并采取单方行动,是因为中俄做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如果中俄表示反对,美国将难以获得安理会决议授权,有可能无法展开军事行动。

  美国国务卿克里表示,“‘伊斯兰国’是从基地组织派生的组织”。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国会曾为报复基地组织而通过了允许行使武力的决议,目前美国政府内部存在试图以此作为空袭叙利亚境内目标依据的声音。但“伊斯兰国”已经退出基地组织,有观点对将其视作“基地组织”提出质疑。

  美国宪法允许总统为保护美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发动军事行动,有关自卫权的裁量空间很大。此前奥巴马一直重申“‘伊斯兰国’是美国的直接威胁”,就是着眼于目前事态的伏笔。在已启动空袭的今天,美国反复强调“直接威胁”。

  此前,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萨曼莎·鲍尔9月23日就美国将针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空袭扩大至叙利亚表示,此举是基于《联合国宪章》第51条对武力攻击行使的自卫权。鲍尔在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递交的文件中表明了这一想法。俄罗斯与伊朗则指责美国主导的空袭“侵犯主权”。

  (吉野直也 纽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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