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要想不受骗,记住这三条
2017/09/15
第三,有些看起来是所谓“千载难逢”,可以令人“一夜暴富”的事情,往往是涉嫌违法的。比如说中国人常用“捡了一个皮夹子(捡到钱包)”来形容得到意外之财,但是在日本,无论是捡到钱包还是在土地挖到金钱或古董等,不马上上交警察都会涉嫌违法。
根据日本民法第241条中有关“埋藏物的发现”的规定:“埋藏物适用于《遗失物法》,在公布6个月以内,无法判明所有者时,归发现者所有,但是在他人的所有物中发现的埋藏物,归发现者和这一他人均等分配。”
而《遗失物法》第二章第一节“拾得者的义务”第四条规定:“拾得者必须迅速将拾得的物件返还遗失者或上交警察署长。”
而在遇到“金元宝诈骗”等事情时,即使不知对方所持之物是真是假,依照上述法律,如果他们没把所发现的埋藏物首先迅速交公,他们的行为会涉嫌违法。
因此在日本如果想不被类似“金元宝诈骗”的骗子欺骗,记住以上三条,一定管用,也就是:不轻易断定别人比自己笨,克服“一夜暴富”的幻想并以日本的法律衡量所遇到的事是否合法。
本文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
张石 |
张石 简历:
1985年,中国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院毕业,获硕士学位。1988年到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4年到1996年,东
京大学教养系客座研究员,现任日本《中文导报》副主编。著有《庄子和现代主义》、《川端康成与东方古典》、《樱雪鸿泥》、《寒山与日本文化》、《东京伤逝》、《孙中山与大月薰—一段不为人知的浪漫史》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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