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反垄断当局已开始讨论简化企业并购的审查手续。这是因为指责中国并购审查“时间过长”的声音越来越多。相关当局有可能在年内引入“简化版”审查手续,不过也有专家指出这一举措可能会缺乏实效性。
跨国性企业的并购必须获得相关各国相关当局的许可,各国都会重点调查并购对本国市场将产生哪些影响。在中国,对满足全球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等条件的企业成为审查对象。中国和日美欧一样,将审查手续大致分为2个阶段。
不过,日美欧通常会在为期30天左右的第1次审查中许可大部分案件,而中国方面,每年约180起并购案件基本上都会进入第2次审查。中国的一位律师分析称“这是因为害怕出错的官僚主义根深蒂固,相关负责人常常推迟判断”。
中国负责审查工作的商务部反垄断局,包括局长在内一共约有35人。而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员会仅担当科就有40人左右,相比之下中国方面人手严重不足。该律师表示,企业抱怨“这些人手处理不了这么多并购案件”。
商务部反垄断局已开始讨论引入新制度,简化问题较少的审查。并购企业只要满足在同一相关市场的份额合计不超过15%等条件,便可以适用于“简易审查”。
关于简易审查的具体内容,相关人士表示“应该就是1次审查通过的意思吧”。但是商务部尚未做出回应。另外,在适用标准方面,熟悉并购案件的律师称:“很难界定‘同一相关市场’,最后很可能还是由当局裁定”。
(大越匡洋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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