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债是地方财政走向透明化的一步
2015/05/19
![]() |
由于中国多年来一直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因此地方政府让名为“融资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来筹集资金,由其代理建设公共住宅和道路等。这类公司虽说由政府出资,但并不属于政府机构,因此未纳入政府的预算和决算范围。由于这一隐性债务,使得国际上对中国地方财政的不信任感不断加剧。
此外,融资平台的融资成本较高,达到6%左右。财政部解禁置换债发行后,除增加透明度外,信用水平相对较高的地方政府还可以较低的成本进行融资,具有降低总融资成本的好处。根据国家审计署截至2013年6月底的调查,在全国7170家地方政府旗下的投资公司当中,地方政府负有偿债责任及可救济的债务合计约7万亿元,占地方债务总量的约40%。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副行长潘功胜5月15日就置换债问题强调了可减轻地方财政风险的好处。
但置换债只是将偿债主体转移到地方政府,不能帮助从根本上消除地方债务。地方政府在接过偿债义务后,债务余额将会增加。因此地方政府难以积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可能对地方经济造成打击。中国政府在实现财政透明化的同时,也希望已经明显减速的地方经济保持平稳。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 )土居伦之 上海报道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