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恩案或成日本司法向国际潮流靠拢契机
2019/03/07
在被拘第108天的3月6日,日产汽车前会长卡洛斯·戈恩(64岁)获得保释。在日本司法案件中,“公审前整理手续”开始前即获得保释的情况十分少见。对于因戈恩否认罪名而长期被拘以及不允许律师在场的审讯环境,海外对日本的批评声十分强烈,这也凸显出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与国际潮流的背离。戈恩事件可能成为日本对刑事司法制度重新审视和调整的契机。
![]() |
获得保释的戈恩(3月6日,东京都千代田区) |
关于此次事件,尤其受到海外猛烈批评的是起诉后的拘留时间过长。辩护团为了使戈恩获得保释,向东京地方法院主动提出了安装监控摄像头、限制上网和使用电子邮件等十分严格的保释条件,以防止隐藏或毁灭证据及逃亡。
在被告否认罪名的案件中,2016年日本全国的地方法院在首次公审前批准被告获得保释的比例仅为8.9%。尤其是东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经手的案件,前日本众议院议员铃木宗男的拘留期就曾长达400多天。这也被批评为“人质司法”。前东京高等法院法官门野博评价称“从缓和对日本实行人质司法的批评这一点来看,此次的保释判断值得肯定”。法国经济与财政部长勒梅尔3月6日接受法国电台采访时表示“戈恩现在可以自由不受限制地为自己辩护。这是一件好事。”
审讯不允许律师在场
今后的焦点是像戈恩一样的“限制行动”是否会成为今后的保释标准之一。为获得保释,辩护团提出严格保释条件的事例可能将增加。
但是,由于此次事件的性质与盗窃、诈骗等一般刑事案件不同,法院是否将采用同样的保释条件充满不确定性。法律界相关人士中也有声音指出“脱离了一直以来的保释判断标准,有失公平”。今后保释率的上升等可能成为确认法院保释判断发生变化的试金石。
此外日本的审讯环境也遭受批评。在美国,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为契机,允许审讯时律师在场的“米兰达规则”得以确立。应嫌疑人或律师要求,允许审讯时律师陪同的欧洲国家较多,法国只有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可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了解刑事案件的律师表示“日本的审讯环境落后于世界”。
围绕日本的刑事司法,联合国的人权事务委员会曾再三劝告应允许被告在起诉前获得保释以及审讯时律师陪同等。2013年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也批评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还停留在中世纪”。
此次事件备受国际社会关注。海外媒体纷纷报道了戈恩被获准保释的消息。
法国《世界报》报道称“(这是)日本司法体系中的例外”。美国报纸《华尔街日报》的电子版指出“日本与众多西方国家相比,检察官可以长期拘留被告进行审问,这一点受到关注”。
![]() |
日本的刑事司法改革仍处在过渡期
一方面,在日本的法律相关人士之间也有声音评价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的严密性。与欧美的“简易判决(Rough Justice)”形成对比,日本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是严密认定事实的“精密司法”。详细调查犯罪动机及犯罪前后的状况,有助于防止再次犯罪。99.9%的有罪率作为严格调查取证的结果,对治安的稳定作出了贡献,一方面,也存在产生冤案的风险。
自2001年日本实施司法制度改革以来,虽然力争通过审讯的可视化及引入日本版“司法交易”制度等,摆脱以往偏重坦白(供认)的司法制度。不过日本的刑事司法改革仍处在过渡期。日本有必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朝着允许审讯时律师在场及起诉后拘留的理想方式等世界潮流,重新审视和调整日本的刑事司法制度。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