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不死之谜
2016/08/23
东北特殊钢7次债务违约后仍继续作业(辽宁省大连市) |
即便如此,东北特殊钢之所以仍未破产,是因为大股东辽宁省政府。辽宁省1~6月的地区生产总值(GDP)陷入负增长,省内缺乏能够接纳数万名人员的产业。某金融行业相关人士透露,如果失业者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将难辞其咎,“处理破产和支援企业经营都是一笔沉重的财政负担,只能继续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
据调查公司大智慧统计,从年初到8月16日中国企业共发生42起债务违约,累计金额达250亿元,是2015全年(21起、129亿元)的2倍。其中,资源开采、钢铁等设备过剩产业的企业居多。
尤其像东北特殊钢这种地方政府旗下的国有企业。在中国,即使企业发生债务违约,在地方政府的意向下,继续与国有企业交易的情况并不罕见。银行方面也表示“期待地方政府最终能出面支援”。
国有企业在推迟偿还公司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同时,在不盈利的情况下仍维持生产和雇佣等,一直在入不敷出。
中国以国有企业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充斥着这种道德风险(Moral Hazard)。这已成为市场原理无法生效、“僵尸企业”和过剩产能无法淘汰的重要因素。
中国在1990年代末期曾由政府出资设立名为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接收方公司,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资产管理公司将部分股权转换成了股票。此次以地方政府为主体,似乎正在讨论同样的框架。
但中国经济预计不会再出现前几年那样的高速增长。即便剥离债务,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也不会立即出现经营好转,并且极有可能延长“僵尸企业”的寿命,以及增加金融系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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