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材料与劳工推进和解的背后难题
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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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材料日本总公司所在大楼(东京都千代田区) |
前劳工和遗属自1995年起,在日本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赔偿。但是大部分诉讼都在2011年之前以败诉告终。之后,前劳工等将诉讼的地点转移至中国,4个组织于2014年2~4月在河北、山东和北京市的法院相继提起诉讼。
前劳工的支援团体表示,2014年6月开始和解磋商。据悉,最近三菱材料方面提交了“道歉声明”,双方已就向受害者支付人均10万元的和解金达成了基本共识。
三菱材料2015年7月在美国,以曾经在第2次世界大战期间强迫成为旧日本军队俘虏的美国人参加劳动,向前俘虏和遗属等表示了道歉。该公司的理由是“作为业务继承公司,感到具有道义上的责任”。
三菱材料在山东省拥有水泥生产子公司,同时还涉足用于电子零部件的铜合金等的制造和销售。对于和解磋商一事,该公司宣传部门虽然表示“对于仍处在纠纷中的案件不便作出评论”,但有观点认为,三菱材料担忧当地的业务环境出现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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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组织的代理律师8月4日,针对和解一事再次表示,这是犹如欺诈的行为。无法同意。为此,三菱材料即使与其他3个组织实现和解,之后仍有可能继续遭到北京组织的批评。
有观点担忧“赔偿行为有可能波及其他企业”(熟悉中国法律的日本律师)。参与强征劳工的企业至今仍有20多家存在,而且很多公司都在中国开展业务。如果此次形成先例,其他公司也有可能受到影响。
中日1972年实现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日语名:《日中共同声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日本政府根据这一声明,坚持认为中国不仅放弃了国家间赔偿,而且放弃了个人的赔偿索赔权。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了不承认个人赔偿索赔的裁决。不过,最高法院附加的意见表示,不阻止相关人士自发的救济受害者的行动,这是民间出现和解行动的背景。
对此,日本政府在加强警惕。不仅是与中国的关系,日本政府还担心,围绕宣称韩国人的个人索赔权已经消灭的1965年的《日韩索赔权协定》,有可能发生解释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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