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要实施专利共同审批
2015/05/22
日美两国专利当局最早于5月21日就共同审批框架达成共识。据称,这将是日本特许厅首次与海外当局实行共同审批,在世界范围内也尚属首次。最初将以每年数百宗为上限,受理企业提出的同时审批申请,今后将逐步增加共同审批的受理数量。
如果能利用该框架,日本企业申请专利的环境将明显得到改善。
以往,在进行专利审批时,需要调查过去是否存在同样的发明,以及是否具有专利价值,之后由各国当局判断是否授予专利权。此次日美将在专利审批方面共享信息,比如作为重要审查资料的庞大论文数据库和专利申请资料等相关信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审批结果由两国当局自主作出判断,但事前会讨论并综合各自重视的要点,减少看漏类似发明,作出错误判断的风险。
日本和美国在全球的专利申请和授予数目都非常多,此前也曾提出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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