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捕鲸是科考?还是商业?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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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海道钏路附近海域捕获的小须鲸(Balaenoptera acutorostrata) |
第1种情况,日本全面败诉或部分败诉。国际法院各认可双方的一部分主张。承认日本的“调查捕鲸”,但认为日本所设定的捕鲸数量没有明确的依据。这次庭审共有16位法官,多数来自欧美等反捕鲸国家。假如他们反映本国的想法,那么对于日本来说判决将不容乐观。
安倍政权在与中国之间的尖阁诸岛(中国名:钓鱼岛)等问题上强调“法的支配”的重要性。所以即使判决结果不利于日方,日本政府也将会接受该结果,并将重新审视日本的捕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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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种情况,对实质问题不做判断。日本政府主张,本次的问题并不属于国际法院的管辖范围。如果该意见被采纳,将会是日本的胜诉。但判决结果将不包括“调查捕鲸”是否妥当这一问题。国际法院可能会指出,日本的“调查捕鲸”是否符合科研目的应该通过国际捕鲸委员会(IWC)的对话协商来解决,也就是说事实上发回重审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御调昌邦 布鲁塞尔报道)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