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二战劳工索赔案 日企相继败诉
2015/06/25
在光州高等法院门前庆祝胜诉的原告们(6月24日,韩国光州市) |
在法庭上听到判决书被宣读后,原告等相关人士在一瞬沉默之后爆发出掌声,随后走出法庭多次高呼“万岁”。在记者会上,眼眶湿润的原告梁锦德等人激动地表示,“多亏国民们齐心协力,我们才取得了胜利”。
另一方面,三菱重工同日发表声明称,对挺身队的补偿“早已根据两国协定得以完全且最终解决,只能说否认该事实的判决是不恰当的”。三菱重工将推进上诉程序。
1965年,日韩邦交正常化过程中签署了《请求权协定》。其中包括日本向韩国提供价值5亿美元的经济合作等内容,确认有关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问题“完全且最终得以解决”。在日本的同类型诉讼中,日本最高法院根据该协定,判决个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此前,韩国司法部门也持同样的立场。但韩国大法院2012年在起诉新日本制铁(现新日铁住金)和三菱重工的另一场诉讼中,首次判决“个人的请求权仍然有效”。在二审中,首尔高等法院和釜山高等法院于2013年要求两家企业支付损害赔偿。
光州高等法院在6月24日做出的判决也持相同立场。判决书指出个人请求权依然有效。判决书认为,日本法院一直以“日本对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是合法的”这一前提作出判断,但韩国宪法认定其为非法殖民统治,日方的判断不符合韩国宪法,因此不能接受。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小仓健太郎 韩国光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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