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要起诉印尼对其汽车征收过高进口关税
2014/02/13
根据国家间纠纷解决机制,在贸易伙伴国认为对方违规更改了事前决定的承诺时,可请求第三方对其妥当性作出裁决。日本经济产业省、外务省和汽车厂商等已为进行起诉而展开磋商。预计将于春季向印度尼西亚通知起诉一事。
日本认为关税过重的是,排量在1500cc以上3000cc以下的整车。根据日本与印度尼西亚签署的EPA,自2013年1月起,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日本车的关税应降至20%。但实际上则达到28.1%,丰田等日本企业的损失全年达到20亿日元左右。直至目前,征收的关税也比正常水平高出5.3个百分点,达到25.3%。
日本和印度尼西亚的EPA于2008年7月正式生效。双方一致同意,3000cc以下的日本车关税在2013~2015年为20%,自2016年起降至5%。印度尼西亚于2012年秋季启动了关税调整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对一部分汽车使用了错误税率。2013年1月错误税率被发现,至今已经过去1年以上,日本一直官民携手敦促印度尼西亚加以修改。
自提起诉讼到作出裁决需要约1年时间。日本汽车行业有意见认为“应交给政府处理”,另一方面,认为应避免胶着状态长期化的慎重观点也非常强烈。日本政府将在考虑汽车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对诉讼的利弊作出判断。
版权声明:日本经济新闻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部分复制,违者必究。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