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雄也判无期
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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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雄出身于中国内陆地区的兰州军区,是被称为“西北狼”的实力派人物。
中国共产党2015年7月宣布郭伯雄因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将其开除党籍,并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据新华社报道,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贿案立案。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新华社报道称,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除了判处无期徒刑,还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宣判后,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在此前的一系列的“老虎”级的反腐案中,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也都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日本经济新闻(中文版:日经中文网)山田周平 北京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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